继7月1日召开集体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后,7月9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召开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柏元海主持,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党总支书记柏元海带领与会成员对《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传达了文件精神,并提出了几点学习要求。他强调,学习《条例》要认真学,做到学懂学通,知行合一,把条例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党建骨干要先学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将政治学习转化为理论成果;学院各支部要压实责任,将学习情况作为党员评优指标。
△党总支书记柏元海
学院教师王高贺教授结合实例,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进行解读,他指出,一是要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二是要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牢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要围绕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加强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建设,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四是要着眼新征程新使命,以德为先,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各级各类人才,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王高贺教授
与会人员围绕《条例》学习进行了交流讨论。院长程京武认为,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把学习《条例》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条例》,将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立足实际,对照《条例》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规范和加强各项工作,真正将《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到位。
△院长程京武教授
第三党支部书记史军表示,通过此次学习重新了解了党的组织工作要求以及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要求,在今后的支部组织工作中将做好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化、常态化,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重视本支部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
会议还传达了学校政治安全与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就学院相关工作进行分析研判。